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新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3]2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7-5
实施时间: 2013-7-5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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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实现新旧办法平稳过渡,现就有关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单科成绩有效过渡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4年4月30日前,允许有一次机会按照原办法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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