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市[2013]106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3-7-10
实施时间: 2013-7-1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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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方便服务企业,提高审查效率,经研究,决定将部分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与施工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委托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我部负责审批资质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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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