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府函[2013]49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7-2
实施时间: 2013-7-1
失效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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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3]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200元(每日55.2元);
  (二)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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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府发[2014]19号
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4-6-26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