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参保工伤职工定期伤情健康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人社函[2013]43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6-6
实施时间: 2013-6-6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28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导区、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作,关爱工伤职工群体,创新工伤保险社会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参保工伤职工定期伤情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伤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工伤职工伤检工作,定期了解工伤职工的伤情变化及健康状况,通过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工伤职工伤情健康检查、伤病及并发症确认、工伤康复治疗、伤病信息平台的一体化管理,达到“创新管理模式,服务工伤职工,明确伤病关系,指导合理治疗&rdqu......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