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劳社医发[2001]18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11-12
实施时间: 2002-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8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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