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3]61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5-2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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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中关村 东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关于中关村 东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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