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失业人员动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劳社失发[2001]9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6-25
实施时间: 2001-6-2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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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适应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加强失业人员的管理和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就实施失业人员动态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动态管理是通过加强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建立失业人员联系报告、失业人员管理与就业服务信息传递、反馈制度,了解和掌握失业人员求职、培训、重新就业等实际情况,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调控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各区(县)、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区就业和失业保险等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保障失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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