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工[2013]17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6-8
实施时间: 2013-6-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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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财税局、经济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丝绸纺织集团,有关茧丝绸企业和科研单位,省茧丝绸行业协会: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两点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务必于6月10日前填报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并按《通知》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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