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5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1号),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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