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3]1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8
实施时间: 2013-7-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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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要求,确保2013年8月1日起将全省提供广播影视服务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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