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市属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办发[200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1-4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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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市属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市属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施办法
  (二○○○年十二月五日)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的65家市属科研院所转制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含已参加企业统筹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已离退休(含退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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