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字[2013]3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28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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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的管理,满足房屋的正常维修养护需求,促进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经营管理的良性循环,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青岛市房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房产管理处管理的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
  二、调整标准
  (一)对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根据房屋结构等级,由现行平均租金标准2.10元/m2·月平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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