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02]12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3-20
实施时间: 2002-3-2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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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半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完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1]44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格进行清理认定
  (一)尚未参保的集体企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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