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房改[2013]3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5-23
实施时间: 2013-5-23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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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方便广大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逐步统一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直系亲属之间住房公积金使用问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足的,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共同购买人为父母和同户内未婚成年子女,且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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