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人社保[2013]178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6-21
实施时间: 2013-6-2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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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闽劳社文〔2004〕35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0〕246号)精神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18号),现将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我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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