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经投资[2013]184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4-15
实施时间: 2013-4-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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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经贸(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0]4号)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07]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设备、技术先进,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有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
  (二)项目缴税关系在福州市,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在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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