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网络申报纳税人中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3]9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24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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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市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市网络申报纳税人中推行“纳税人网上自行开具缴款凭证”工作,实现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开票的“一条龙”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推行背景
  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结合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申报工作,对电子缴税开票方式的完善和制度创新。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能够使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打印缴款凭证,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有利于完善纳税服务、节省纳税人办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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