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普通发票票种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25
实施时间: 2013-6-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8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结合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开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我市国税系统监制的普通发票票种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普通发票票种,以满足不同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的使用需要。现将增加的普通发票票种设置公告如下:
  一、增加的普通发票种类、规格、联次及适用范围
  (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规格为241mm×177.8mm,基本联次为三联。适用于从事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和国际海运业的纳税人,发票种类代码为24120,发票代码为13702XX62173。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电子发票》票样.pdf    
修正:

因附件1-2体积较大,查看请到http://www.qd-n-tax.gov.cn/JinQiWenJian/201306/t20130625_38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