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3]9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7-2
实施时间:
2013-7-1
失效时间:
2016-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6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活动管理,规范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和收费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