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3]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
发文时间: 2013-6-25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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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财政局(委)、海洋与渔业局:
  2006年以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先后印发了《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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