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一[2001]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
实施时间: 2001-1-2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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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2000年,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信业营业税政策调研。根据现行营业税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电信企业的有关营业税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省内电信企业采取“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市出租电信线路业务的征税问题。
  对全国范围内电信企业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出租电信线路业务的计税营业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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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非电信企业办的信息台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规定、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地税发[2009]170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4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