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令第21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6-28
实施时间: 2013-7-1
失效时间: 2017-3-31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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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7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2013年6月28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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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1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7-3-1
实施时间: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