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发展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劳社[2001]33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6-6
实施时间: 2001-6-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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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力发展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对于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拓展就业门路,缓解就业矛盾,实现多种形式的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是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我省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的发展,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闽秀发[19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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