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发[2013]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6-2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9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