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小包装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3]27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4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盐业公司:
  为解决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实际困难,保障我省食盐的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小包装自然盐零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400克加碘自然盐、400克甲亢患者用自然盐零售价格由现行1元/包调整为1.3元/包。500克加碘日晒盐零售价格维持现行水平0.9元/包不变。
  二、食盐批零差率由现行14%调整为16%。
  三、省盐业公司要确保大众食盐消费品种的正常供应。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