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1]15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26
实施时间: 2001-9-26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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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几年来,我局大力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力促进收入年年大幅度增长,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策执行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税款征收与我市劳务报酬支付大幅增加的情况很不适应,也与个人所得税总收入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形势不一致,存在较为严重的税源流失。为切实体现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原则,加强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和监控,遵照《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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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