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一[2001]2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3
实施时间: 2001-9-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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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37号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免税范围:
  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从事资金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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