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21
实施时间: 2013-6-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1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管科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3]213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河南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下称“应税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登记
  所有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应税服务的纳税人都应进行国税登记。试点前未在国税部门办理过税务登记的,应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试点前为地税机关“单管户”的,国税机关直接使用地税的纳税人识别号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