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8
实施时间: 2002-1-8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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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闽财税[2000]36号)规定精神,现对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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