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轻出安全用品有限公司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3]43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24
实施时间: 2013-6-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轻出安全用品有限公司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13〕1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广东轻出安全用品有限公司因办税人员擅自离职导致该企业2010年12月份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无法按期收齐,且该公司已于2013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单证收齐的延期申请,并提供了相关举证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