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检[201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6-13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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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3年3月6日正式颁布了《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指导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学习贯彻《程序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程序规定》的修改施行,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有效实施价格监管,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用重大。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程序规定》修改和实施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程序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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