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3]2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6-17
实施时间: 2013-6-1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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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特别是做好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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