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三]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1998]4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5-18
实施时间: 1998-5-1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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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在贯彻执行现行营业税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各地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现经全省地方流转税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对有关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受托运输企业的征税问题
  除另有规定外,对未提供运输劳务的托运企业,若将承运者的运输发票原票转交给委托方的,则对托运企业实际取得的手续费(佣金)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计征营业税。否则,对托运企业应依全额按“服务业--其他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钻井(打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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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三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九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一)项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9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