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地税规[2013]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9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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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现对营业税征管中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予以明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在规定的减免税执行期限内,法人机构所在地设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但分支机构不在上述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对法人机构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分支机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但法人机构不在上述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法人机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
  上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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