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3]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6-8
实施时间: 2013-6-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7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8日
  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