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4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区、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有关处室:
  现将山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鲁土登办发〔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4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初验、迎接验收和上级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市局近期将按照部、省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验收的要求组织对各区市进行验收。
  附件:请到资料下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