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社[2013]10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4-28
实施时间: 2013-4-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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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4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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