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函[2013]199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5-15
实施时间: 2013-5-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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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新党办发〔2012〕16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经单位推荐、逐级遴选、综合评审、媒体公示,目前已确定天山英才工程培养人选556名,其中,第一层次培养人选99名(详见附件1),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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