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粮集团所属境外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批复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3]18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4-22
实施时间: 2013-4-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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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164家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的请示》(京国税发〔2012〕2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实际管理机构与居民企业判定
  根据来文及所附资料,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164家境外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附后)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164家境外企业系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萨摩亚、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依照当地法律投资成立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该164家境外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和实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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