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人社厅发[2013]4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6-3
实施时间: 2013-6-3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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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组织、企联/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各用人单位:
  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国家高度重视带薪年休假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颁布出台了《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为劳动者依法享受休假权利提供了制度支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落实年休假,部分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待遇。为进一步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国家赋予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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