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5-31
实施时间: 2013-6-1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劳动保护费 福利支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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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现就在我市范围内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
  二、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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