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3]5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23
实施时间: 2013-5-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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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3日
  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安排,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为了切实做好“营改增&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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