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自律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期货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3-5-31
实施时间: 2013-5-31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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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取消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期货二部函[2013]115号)相关要求,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资格由行政审批转为备案管理, 介绍业务人员的后续职业培训统一纳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的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体系,协会不再单独组织对介绍业务人员的上岗前专项培训和考试。为进一步加强对介绍业务人员的自律管理,规范介绍业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保证介绍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介绍业务人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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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doc    
2、《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试行).doc    
3、《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doc    
4、《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doc    
5、《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修订).doc    
6、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资格管理员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