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2013年第1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13]9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6-5
实施时间: 2013-6-5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新疆、安徽、福建、甘肃4省(区)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新疆等4省(区)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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