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人社发[2013]18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4-24
实施时间: 2013-4-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6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社保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43309元为依据。各县(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市、县(市)原规定办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