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人社发[2013]19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4-28
实施时间: 2013-4-28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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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工伤认定管辖问题
  工伤认定管辖应按原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甬劳社工伤〔2005〕180号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市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在镇海区和北仑区的,工伤认定由镇海区和北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二、有关简易工伤认定问题
  (一)凡简易工伤认定,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调整简易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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