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工商企[2013]1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5-2
实施时间: 2013-5-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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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3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09年6月30日前已登记使用该商号,且符合《规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省知名商号。2008年2月28日认定的“采芝斋”等97件商号和延续认定的“胡庆余堂”等207件商号有效期将于明年初届满,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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