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延续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工商标[2013]1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3-8
实施时间: 2013-3-8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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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省工商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延续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年度认定和延续确认的省著名商标,2012年度暂缓延续确认的省著名商标。
  二、企业申请材料
  申请延续确认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证明材料,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签署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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