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蚕茧生产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明电[2013]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3-6-3
实施时间: 2013-6-3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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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商务局(茧丝办)、工商局:
  2013年蚕茧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蚕茧生产和收购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蚕茧生产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3]288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宏观指导,推动蚕桑生产系列化服务的深入
  各地要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皖商运字[2013]218号)精神,加强对蚕桑生产的宏观指导,鼓励茧丝绸龙头企业和蚕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蚕农提供生产资料购置、技术推广培训、桑蚕病虫害统一防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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