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13]9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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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土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商沟通情况的通报》,现就降低土地价格评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地价评估机构为土地出让提供的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规定的标准降低10%,其基准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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